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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督察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1-03-20

1.班委考勤工作

     由学院统一下达课前考勤工作安排指示,各年级导员,年级学生会具体落实本年级各班考勤安排。要求各班班委高度重视,课前五分钟点名,按照实际情况记录迟到,请假及旷课人员名单并将考勤表交由任课老师及督查员签字确认。迟到以上课时间为准,请假者需出示假条并经督查员确认,拍照留存。

2.督查员监督考察

     将督查队成员分为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四个组,由组长具体安排,使每个年级每个班每节课均由相应的督查员监督班委考勤工作,以确认签字的形式确保考勤反馈的准确性,并实时向督查队反馈查课中遇到的问题。



3.年级组长抽查

    由学风督查总负责人,各年级组组长组成抽查组,不定时抽查督查员的监督工作落实情况,确保督查员查课的真实性,规范化——带牌子,站在考勤人一侧,监督考勤人按实书写考勤表。抽查结果向整个督查队公开,组长及时发现抽查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做出整改。

4.考勤情况汇总与分析

    由各年级负责人负责收取本年级各班考勤表,交由本年级组长。组长负责统计本年级考勤情况,作出反馈,并由考勤表对督查员的查课落实做进一步监督。由督查队总负责人汇总大一到大四四个年级的考勤统计,并作出分析,将结果向全院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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