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2021年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 长:王发洲
副组长:夏江敬、王世杰
成 员:廖志琼、熊兵、曲帅锋、王卫华、张昌勇
2.各学院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学院纪委书记或纪检监察员、分管本科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别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包含所在学院各专业负责人,负责学院转专业的具体工作。
二、转专业的对象及人数
1.本次转专业的对象原则上为我校2019级、2020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各专业可转出的学生人数不设限制;可以接收的学生人数由专业所属学院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办学条件和能力确定,一般控制在当年专业招生计划的20 %以内,并报教务处审核。
2.2019级以前的在校学生,确有特殊情况、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可以提出申请。
三、申请转专业条件
1.2019级、2020级未转过专业的学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条件1:学生有拟转入专业的专长或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和兴趣的;
条件2:学生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隐瞒既往病史者除外),经校医院检查证明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的;
条件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在原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2.2019级以前的学生和已有过转专业记录的学生,只有满足条件2或条件3,才允许申请转专业。
3.以条件2或条件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或限制转专业
1.定向培养的学生、高水平运动员、国防生;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者;
3.已有转学经历者。
(二)限制转专业的
4.以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的学生不能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学生不能转入非航海类专业;
5.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只能在国际教育学院内部调整专业;
艾克斯马赛学院学生,只能在艾克斯马赛学院内部调整专业。
6.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进校的2018级及之前的学生,自主招生A类计划考生原则上仅能在材料类所含专业范围内提出调整专业申请,B类计划考生原则上仅能在当年B类计划所属专业范围内提出调整专业申请,C类计划(工商管理创业试点班)考生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就读;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进校的2019级学生,不能转入学校当年非自主招生专业学习。
五、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21年4月16日前,各学院向教务处报送本院的《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及《学院2021年转专业接收计划表》(空白表见附件1)。学院转专业细则中要公布学院发布转专业信息和接受学生咨询的方式(如转专业QQ群号等),以及学院各专业介绍的网址链接。并在学分制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本院转专业接收条件及接收计划。
2.2021年4月17日-20日,教务处审核各学院提交的《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及《学院2021年转专业接收计划表》,并在校园网上公布。
3.2021年4月21日-4月27日,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网上查阅各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向接收学院咨询后,在学分制综合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申请(学生可同时填报两个志愿,第一志愿优先),学生网上操作指南见附件2。
4.2021年4月22日-4月28日,转出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予以转出确认。申请条件与证明材料不相符的,不予转出;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不予转出,同时取消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资格。
转出学院在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学院意见(盖学院公章),打印学生在校期间的成绩单(盖学院公章),由学生将审批表连同成绩单送到接收学院教学办,由接收学院教学办在学分制综合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申请确认。
5.2021年4月29日-5月24日,接收学院组织考核,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学生综合评价成绩由学生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院考核成绩两大部分构成,已修课程成绩占综合评价成绩的比例应不低于60%。学院接收学生时,对于按条件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以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的排名作为接收的依据,优生优录;对于按条件2、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综合考虑学生已修课程成绩和申请转专业原因(疾病或者特殊困难)的基础上,可不受学生综合成绩排名的影响,以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原因作为接收的主要依据。
对于2019级以前的在校学生以及有过转专业记录的学生(入校后被选拔到各类试点班不列入已有转专业记录的范畴),接收学院重点审查学生申请转专业理由,并以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原因作为接收的主要依据。
优先考虑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或参与创新创业、并取得一定成绩的学生转入相关主修专业的需求。
6.接收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在学分制综合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转入确认。转入确认工作完成后,导出并打印《学院转入学生统计表》、《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与学生材料(审批表、成绩单等)汇总报教务处;
其中,5月18日前完成第一志愿转入确认,5月24日前完成第二志愿转入确认。
7.2021年5月25日-5月28日,教务处按转专业条件进行复核,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8.2021年5月31日,教务处在校园网上公示拟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
9.2021年9月初,教务处公布正式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
六、教学管理
1.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其教学要求按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执行,需免修或补修的教学环节,由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
2.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之前专业获得成绩的课程,必须要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进行课程认定,由学生在教务系统中进行申请,各学院教学办负责核对,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办公室进行认定。
3.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自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起到新专业学习,相关手续在此之前办理完成。
七、学院注意事项
1.转专业事关学生切身权益,各学院应予以高度重视,务必将此项工作及相关政策传达到全体学生。
2.各学院在转专业工作中,切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规则与程序,确保转专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在转专业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学校鼓励发展学生个性,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只要学生满足申请转专业的条件,提交材料真实、申请理由合理,转出学院不能加以限制。
4.各学院要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应包括以下内容:转专业工作小组组成、接收学生的条件、录取原则、学生综合评价成绩的构成、学院考核的内容、方式、安排等,做到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过程明朗,手续完备。
5.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及《学院2021年转专业接收计划表》经教务处审核后由教务处负责在校园网上公布,各学院必须公布咨询安排,并指定专人向学生提供咨询服务,加大专业介绍的宣传力度,重点对专业的培养目标、前期及后续的课程设置及补修情况进行说明,以减少学生转专业的盲目性。
1.我校转专业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和书面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学生网上申请提交后,不能再修改申请,请学生提交时慎重考虑。学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将书面报名材料提交到转入学院,学生申请未送达转入学院确认的,一律视为自愿放弃。
2.学生需如实提供本人材料,学生所在学院要对学生的申请材料及申请理由进行审查。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取消学生转专业资格。
3.由于不同专业在培养计划、教学内容、教学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学生转专业可能会影响正常的学习进度(如无法在学制年限内正常毕业等),学生应在前期通过咨询等方式充分了解各专业基本情况、拟转入的专业与现专业课程设置的差异,充分考虑转专业后可能面临的、课程补修时间冲突无法选课从而导致的延期毕业等问题以后,再决定是否提出转专业的申请。
4.正在参加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时,请注意拟转入专业与辅修专业是否同属一个一级学科(即专业代码前四位是否相同,可查看附件3),如果存在上述现象,学生一旦转专业成功,则必须放弃辅修学习。
5.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时可同时填报两个志愿,学院接收学生时,第一志愿优先于第二志愿。
6.学校公示“拟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后,因个人原因要放弃的,需在学校公示1周内(6月7日17:00前)向学校教务处提出放弃请求,逾期不再受理。
7、本次所有转专业的学生自2021-2022学年起按转入后的专业缴纳学费,学校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8.学校转专业工作投诉电话:027-87850013,联系人:郭老师。
本通知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学院转专业接收计划表(空白);
2.学生申请转专业网上操作指南;
3.在汉七所部属高校本科专业目录。
教 务 处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