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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本学期教学日历、教材信息及考试方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1
 本学期教学日历填报工作将于2021年3月11日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日历填报时间

  3月11日9:00起4月8日23:00点止。

  二、课表调整方案说明

  为确保本科教学任务的落实,保障教师按教学计划学时开展教学,教务处根据国家节假日调休安排,已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将本学期本科课表进一步统筹调整到位,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等小长假期间没有安排主修课程。

  预排课表遇节假日按以下原则进行调整:节假日课程顺延或调整至相应工作日,但前半学期结束的课程不跨第九周考试周调整;少数课程根据学生时间及资源情况进行个性化调整等。具体调整方案:前半学期第六周周一(清明节)课程调整至第八周周日;第十周周三(劳动节)课程调整至第十周周六;第十周周一、第十周周二(劳动节)课程整体顺延一周;十六周周一(端午节)课程调整至第十八周周三。

  个别课程因教师、教室、学生时间冲突等原因,无法按上述方案统筹调整,教务处对这些课程逐一进行了个性化调整,请老师们理解和支持。若任课教师确有特殊困难,可按相关手续办理调课。

  三、填报工作注意事项

  1.核查课表信息。填报前请任课老师先检查教学日历导出模板中的信息对上课时间、地点进行核查。特别是进行了个性化调整的课程往往教室也会发生变更。虽然调整之后的课表进行了反复核查,但仍然有可能发生错误。如果发现问题,可及时与开课学院教学办联系,在修改正确之后再行填写教学日历。

  2.注意填报范围。本次填报的教学日历仅限理论教学,课内实践、实验,单独设课的实验课不在此次填报范围内;

  3.准确填报日历。教学日历是教学工作量核算的唯一依据,特别是多教师联合授课的课程,填报时请务必按照分工准确填报每小节课的授课教师。

  4.保持表格完整。请不要试图破解、修改导出模板的电子表格样式,也不要复制内容到新表格,注意保持表格完整。

  5.按时上传日历。请任课教师在4月8日前完成填报。填报结束之后教学日历的调整(包括未填报老师),将按照调课手续办理,并计入学院调课率。未按规定填报教学日历的任课老师,将无法获得其当年教学工作量。

  四、其他事宜

  1.填报课程考试方式。本次填报增加了课程考核方式的填报,上传教学日历前需先确定课程考核方式。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确定考核方式,一旦确定后原则上不予更改,教务处将根据任课教师确定的考核方式进行排考。凡学时、教学大纲、教材及教学进度基本相同的课程,原则上需统一考核方式、统一命题。(如有疑问可电话87161856咨询黄老师。)

  2.填报课程教材信息。请任课教师同步补充填报课程教材信息,所有课程均需填报。请从“教学日历管理系统”中“课程教材信息管理”一栏导出“教材信息模板”进行填写。(如有疑问可电话87850017咨询郑老师。)

  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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